2008/06/16

農業政策二

成立農民自組團體,把農會交給農民,各種農作用品的生產買賣也應該一併由農民自己決策,杜絕財團從中謀利之方法就是成立另一家農民肥料廠,輔導農民組織生產,自產自銷自用,削弱了中間商人。還農一個自我的空間。

農會總幹事由專業經濟人競標人事經營權,兩年一標,以如何讓全農民授益,且又可以賺錢為前提,財務由專業會計事務所或農委會專業會計人員監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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